基层新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新闻
【安全生产月】凝聚合力抓安全 保障安全促发展
发布日期:2022-06-21    作者:辛星    来源:新元公司    点击量:740    分享到:

6月份以来,新元公司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高强度、大力度、有深度地持续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津法规知识,广泛地、不断地、全方位地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555.jpg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元公司党委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上级安全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6月份以来,新元公司党委通过“抓学习、抓管理、抓隐患排查治理、抓宣传培训、抓应急演练”五个方面,不断夯实公司全员安全知识、提升公司全员安全技能,强化公司全员安全意识。各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积极策划安全活动,以拍摄视频、撰写文字稿件、组织安全考试等形式进行各种安全宣贯活动。6月1日-6月20日,各党支部共撰写安全类稿件14篇,制作安全微视频5部;电石厂设备党支部别出心裁地把枯燥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与趣味游戏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我为安全套圈”“安全知识答题接力赛”“保安全、促稳定、团体友谊拔河比赛”系列安全趣味活动,成为公司本月安全活动最大的亮点。各生产部门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部门及班组例会,深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及《安全生产法》,观看《安全重于泰山》《红线》等安全教育电视专片,并对所学内容展开广泛讨论,促使公司全员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树牢安全底线,确保安全工作、安全生产。

22.jpeg

《安全生产法》第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元公司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多措并举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该公司纪委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切实发挥“探头”作用,通过监督检查、查阅资料、主动约谈、协同安全环保部门双监察等方式,对电厂、电石厂各生产部门及项目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各部门,重点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和公司党政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个方面开展“贴身式”监督,严肃纠治执行“安全生产指令不彻底,组织保障不到位,敷衍塞则,推诿扯皮,打折变通,欺上瞒下”等突出问题;对上述5个方面问题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精准问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截至目前,6月份该公司纪委共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轮次,涵盖7个部门,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为安全生产贡献了“纪监力量”。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新元公司工会主动担当,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积极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的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职责,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群防、群治、群控”作用,落实落细安全措施,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全力维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走深走实。6月份以来,新元公司工会先后组织志愿者开展了为“一线职工送清凉活动”,并以活动为契机,向生产一线广大干部职工大力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安全健康知识,督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急救药品配备情况;组织家属协管会成员开展“安全五进活动”,深入机关、厂区、班组、生活区、宿舍开展安全宣传及安全督查活动。

11.jpeg

新元公司安全环保部在“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中勇挑重担,切实担负起组织督查公司全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从6月1日起,每日在员工工作群里推送三道“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试题;从6月1日起,督促公司全员下载“链工宝”APP并参与《安全生产法》知识竞答,每日公布前30名员工学分明细;6月16日,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咨询日”系列活动——通过在厂区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广播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应急救援、消防知识、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与治理等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安全违章找错”活动;组织厂内车辆驾驶人员考试;6月10-20日,组织公司全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并严格考场纪律,对作弊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资格和公开通报处理,对成绩不及格者(低于80分)督促其继续学习并参加补考。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新元公司全体员工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扎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意识到自身安全与全家幸福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与公司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督促公司全员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深刻转变;积极参加“电力二十五项反措”学习培训、“正压式呼吸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等安全学习培训活动及“雨季三防”等安全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努力强化自身安全技能,以“四不伤害”为目标,为公司高质量安全发展贡献涓滴力量。

照片50.jpg

新元公司6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喜人。在浓厚的安全氛围中,新元公司6月份安全生产形势喜人。6月4日,电石厂提前1天完成#3电石炉大修工作,顺利启炉成功;6月7日,电石厂提前23天完成上半年电石生产任务;6月13日,#3电石炉历时一周,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大修后的转炉工作。6月13日02:51,电厂2号机组A修后成功并网发电,并且顺利实现了锅炉水压、风压试验、点火、汽轮机冲转、发电机并网“五个一次成功”;6月15日,电厂提前15天完成上半年发电任务。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用一个个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6月份以来,新元公司众志成城,形式多样学习安全知识,凝心聚力提升安全意识,千方百计保证安全生产,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安全稳步推进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