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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公司召开“中秋、国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暨廉洁警示教育会
发布日期:2024-09-12    作者:张雪 寇创创    来源:新元公司    点击量:907    分享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1日,新元公司组织召开2024年“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谈话暨廉洁警示教育会。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专职党务人员、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党员代表,各团支部书记,纪委监察室、党群工作部相关工作人员,共计60余名人员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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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文件,通报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集中观看了廉洁警示教育片《重点领域腐败案件警示录》,通过真实案件增强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和规矩意识。同时,全体参会人员签订了廉洁过节承诺书并参观了廉洁文化阵地。随后,该公司纪委负责同志进行了“中秋、国庆”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时刻警钟长鸣,以永远吹“冲锋号”的韧劲和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引领担当。各部门要结合公司实际,强化履职,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要有一马当先的勇气和魄力,有履行责任的能力和素质,以高昂的士气、旺盛的斗志投入到三季度末和四季度决战中,保证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要严守纪律要求,自觉带头廉洁过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省、上级公司党委、纪委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记“亲”“清”二字,过节不忘纪律,存敬畏、知行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要增强成本意识,认真算好人生清廉的“七笔账”。深刻认识因腐败而带来的严重危害,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廉洁从业,扎实做好双节期间各项工作。各部门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准备,保障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名工作人员安全不出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公司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本次会议既是落实“正风肃纪反腐”的工作部署,也是加固廉洁堤坝的现实需要,大家纷纷表示要充分汲取本次会议的警示教育意义,严守自律关,拧紧“防火阀”,严守廉洁关,种好“责任田”,织密“防护网”,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护航公司“双节”期间各项工作。